为了满足赤峰市区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的需要,不断发展市区供水事业,贯彻“安全供水、优质服务”的企业宗旨,造福市区人民,特做如下社会服务承诺:
一、服务内容
1、安全供水 2、水质检测 3、查表收费 4、业务接待
二、服务标准
1、安全供水
按照“安全供水”的原则,合理调度,确保市区供水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梢不低于0.14兆帕。及时下达停水通知,定期巡检,维护保养和管理供水设施,确保不间断供水,供水设施完好率在98%以上,管网修漏及时率在98%以上,
2、水质检测
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,严格控制原水、出厂水、管网水的水质,按合理工艺对原水进行净化处理检测,并严格控制延伸管道冲洗后的水质检测,水质综合合格率在98%以上。
3、查表收费
查表准确、及时,查表收费准确率在98%以上,按规定标准合理收费,工作人员上岗需持市发改委所发收费证,规范服务,文明礼貌。
4、业务接待
受理用户用水申请,按规定办理立户或新增用水手续及各种临时用水,应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收费标准,接待人员挂牌服务,礼貌热情,方便于民,实行“一站式”服务(即用户办理一切手续均在总公司服务大厅办理,总公司内所有业务均由工作人员传递完成)。
三、服务程序和时限
1、安全供水
计划停水,局部范围的应在24小时前在用水户附近贴布停水通知,大面积停水或全市性降压,应在72小时前在电台或赤峰日报,发布通知,突发性停水,在停水同时,下达停水通知。接到用户对水压不足,不明原因停水等事项咨询,一般在当日给予答复。
管道抢修,发现或接到报漏,无特殊情况,小修不超过24小时,大修不超过36小时。
2、水质检测
发现水质问题,两日内采样化验,七日内给用户做答复。
3、查表收费
对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和收费事项咨询,72小时内答复。
4、供水安装
用户办理用水申请,符合有关规定,手续齐全,应立即予以登记办理,凡需进行堪察设计的,二日内做出设计、审批完毕,组织施工。
四、投诉监督
本公司上述承诺,会受到有效的监督,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或持有异议,可先到责任部门投诉。您的投诉将在三日内得到答复,七日内处理完毕,若未及时答复,每拖延一天,您会得到10元人民币的补偿,如遇特殊情况,超出承诺的客观条件,无法在期限内处理完毕,我们将向您作出解释。
本公司设立热线电话。
供水服务热线电话:96266
供水服务中心电话:8332662
供水服务监督电话:8333108
如果您对有关责任部门的答复不满意,可继续到本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落实监督小组投诉。
办公地址:红山区火花路中段自来水总公司办公室。
如果您对本公司的答复仍不满意,可继续到赤峰市建设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落实监督小组投诉。
办公地址:红山区长青街市建设局办公楼。
五、违诺责任
若本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给您造成不便和麻烦,将向您赔礼道歉。
若因违背承诺给您造成直接损失,由我公司负责赔偿,具体事宜将依据法律规定或有关规定实施。
欢迎您对本公司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。